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投标单位对“铜陵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微提升改造项目(土建及环卫设备部分)”(招标编号:AHSS【2021】003)招标项目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里面关于质保期的要求前后不一致,存在一年和二年之说,详见招标文件P12、P14,请明确本次招标质保期具体是一年还是二年。
答复: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一年。
疑问2:招标文件里面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要求前后不一致,P6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不含暂列金额及甲供材),P15页要求“按照合同价的2%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请明确具体缴纳比例。
答复: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不含暂列金额及甲供材)。
疑问3:“技术标评审里面的技术性能”备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偏离表、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扫描件或影印件的技术参数项与“产品性能及其它技术要求”里面要求提供的是否一致?
答复:要求是一致的,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疑问4:“技术标评审里面的综合实力”第2条“投标人具有创新型(或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证书的得1分”因不同省份/地区办法该类奖项时的体现名字及形式不同,为公平、公正,故建议调整为“投标人具有创新型(或创新型试点)企业(或中心)认定证书(或红头文件)等的得1分”。
答复: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创新型(或创新型试点)企业(或中心)认定证书(或红头文件)等的得1分。
招标单位: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